2022届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及《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关于推荐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奖项
1.校级优秀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校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获得两次及以上丙等奖学金。专科省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要求2次及上在本专业排名前15%,本科省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要求3次及以上在本专业排名前15%。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产生积极影响并做出重大贡献。
7.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特别说明:对校级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撤销其校优毕业生称号,并要求退还其获得的证书。对省级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正式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学校将要求退回其获得的证书。
四、评选原则
1.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0%遴选。
2.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遴选,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五、评选流程
10月28日—11月9日:班级推荐并公示。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要求确定向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院报送推荐人选。
11月10日—11月19日:学院推荐并公示。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名单。
11月20日—11月30日:学校审核。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核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六、申请方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向班级辅导员提交以下资料,学生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1. 手写申请书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2.《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或《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任课教师推荐表(附件3)1份(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提交)
4.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校优)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省优)
3. 附件3: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专业教师推荐表(省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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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